[Talk-TW] Talk-TW Digest, Vol 33, Issue 24

whisky CHANG whisky at ystaiwan.org
Mon Mar 4 10:37:49 UTC 2013


1. 公開資料和開放資料本來就是不一樣的事情
公開講的是我們可以看到的權利。
開放要說的則是我們可以使用的權利。
所以中華民國政府有所謂的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的是哪些該公開,哪些不該。
而資料的使用,就是開放資料的部分,講的是授權。所以授權才是一切之本

台北市政府的「公開資料平台」,雖然近期改為「開放資料平台」,但是裡面依然 
有一些限制,就我而言,並不符合開放資料的要求。
例如,我們是無法自由散佈這些資料的。這其實很可笑。如果我把下載的資料壓縮 
後,或是包在某個程式內,算不算是資料的「延伸物」,就可散佈 了?

開放資料講的是降低資料取得,使用上的限制。這些限制包含了
法令面的:授權上的規範
技術面的:使用的格式
經濟面的:收費與否

台北市政府的授權規範,在很多地方都不能算是「開放資料」,所以當然會和 
Open Street Map 的 policy 有衝突。
舉一個今天看到的範例好了,芝加哥政府把五項 datasets 放上 github 了,採用 
得授權為:This data is released under the MIT License 
<http://opensource.org/licenses/MIT>.
這就是一個 open licence,所以這五個 datasets 都可以 import 進 open 
street map

相關文章:http://thechangelog.com/the-city-of-chicago-is-on-github/

不過我認為你的這個問題其實是個好問題。因為我們一直說台灣政府的資料平台都 
很糟糕,但是卻沒有一篇清楚的說明哪裡糟糕的文章。這表示我們在 licences 這 
一塊還須要說明更多。


2. 上面提到開放包含了技術面的開放。
所謂技術面的開放指的是,不使用 proprietary 的格式。所以使用 pdf,使用必 
需要用商業軟體才可開啟的檔案格式,都不符合開放資料的要求。
我也知道這些東西都可轉出來,連 pdf 圖形檔都可用 OCR 軟體來爬了(實價登錄 
網站他們很多就是用 OCR 軟體處理過)
但是就如我上面所說,open data 要的是降低資料取得與使用的門檻。
所以,對!Open Data 就是要讓你更好混一點!不然很多資料你有需要,直接去申 
請,去填一堆表格,甚至付錢去買,不就好了?那要談啥 open data?
誰不知道很多東西寫程式就可處理,自己不會寫程式庫,去搜尋一下說不一定早就 
有人寫好還自由軟體可讓你自由使用。

你會這麼說,就是因為你不瞭解開放資料的核心。Louis 其實提到很好的對比,自 
由軟體和自由軟體授權。

3. Open data 當然可以有回饋的地方,這才是 open data 真正的重點,資料的使 
用不是單方向的,而是可雙方向流通的。
但是這不是強制性的,就如不是每一個符合自由軟體授權標準的授權都會如此要求 
一般。
美國總統 Obama 提到開放政府,開放資料時,提到的三個重點是,Transparency, 
participation, collaboration.
這最終的 collaboration 目標講的就是政府與人民的合作,在這裡面,資料不是 
只有政府產出,人民使用,而是人民也可回饋回報資 料的錯誤,和補充資料的不足。
Open street map 中的開放資料,不就是提供這樣的機制?甚至 wikipedia 都可 
看成是開放資料的一種時,不也是提供了回饋,修改編及的機制?

這個機制的可行,就是因為資料開放釋出後,是任何人都可自由使用。原本資料提 
供者如果沒有回饋機制時,那又如何?我們可以自己 fork 出來自己做一個加強版 
啊!或是在 github 上,就 clone 一個即可。
這就是為什麼台北市政府的「開放資料授權」對我來說是不合格的!因為他對這做 
了限制。

4. 關於收費的部分,很不幸你還是有很多地方沒想清楚。

你所提到的問題,開放資料只有少數人「能」(「會」)使用時,其實說的是「數 
位落差」的問題,資料的使用要求有一定程度技術能力(或財力或時 間精力)
也就是當只有少部分的人有能力使用某些資料時,那不是會加重數位落差嗎?
其實問題剛好是相反。如果沒有開放資料,這些資料你認為財團想要時會要不到 
嗎?對資料的取得設限制時其實才是真正的在圖利特定廠商。因為一般 人要取得 
這些資料可以說是想都不用想。
資料不管有沒有開放,數位落差問題一直都會存在。但是資料如果開放,就會有如 
同這個 list 裡面的「傻子」一樣,願意把自己的時間精力拿出來做出這麼多有益 
於他人的事情。
這才是「開放」「分享」的精神!這也是「自由軟體」的精神,不是嗎?

另一個問題是,這些資料只有誰有興趣時。例如實價登錄網站上的資料,到底使用 
者有誰?對於不想買屋對這些資料沒興趣的人來說,這些資料的釋出關 我啥事。 
我可不可以要求政府限制如同高速公路一般,要買屋的上去查時都要另外繳費?不 
然實在太不公平了不是嗎?

當然不是這樣!

這裡面其實牽扯到資料產出時的費用。
你提到高速公路,你可知道高速公路當初在蓋的時候,是誰出的錢?是買車的人 
嗎?還是預計會使用到高速公路的人?
資料的產出也一樣,當我們提到開放資料不該收費時,我們提的原因是,這些資料 
在收集彙整時,其實都有他自己的目的和預算編列,所以開放這些資 料可以說是 
另外一件事,而這件事,就只是把資料「開放釋出」。這會花多少預算?
使用者付費,我們不管用不用這些資料,其實都已經付過錢了,就在我們繳納的稅 
金內。所以要我們對資料的取得再付一次錢,可以,請告訴我這筆資 料原本是政 
府 內部沒有編列預算在做的,這是一筆「客製化」後的資料,只適用於某些特定 
需求。這時當然就由要資料的人自己出錢跟政府(國家,人民)「買」。

付費問題是一個很大的 issue,相關的爭議也很多。但是至少在 open data 這一 
部分,絕大部分的認知都是,資料的開放應該是免費或是只收取基本的費用(基本 
的費用包含的是資料「散佈」的費用,不是資料收集彙整等的費用)

----------------------------

其實我覺得你的提問都不錯,因為你點到很多理解 open data 時的重點。但是很 
不幸你目前對 open data 的理解,其實有蠻多地方需要修正。

另外... rtfm 對看太多技術文的人應該很熟習吧?所以下次請跟我們說你看過哪 
些,發現有什麼問題。而不是來跟我們說你其實只挑「重點」看。不然我們可能又 
會要你 RTFM ;)

-- whisky

On 2013/3/2 下午 05:04, pluto wrote:
>
>
>         1.
>
> 原來你們認為 公開資料 跟  開放資料 是不一樣的 ..
> 開放資料是要用  open data 陣營訂的格式開放 (如.CSV ),不限目的,不需申請 
> 的使用,是這樣嗎 ?
> 以台北市政府的公開資料使用規範 我用紅字標出 ..(放於文末)
> 簡言之,如果資料放入 OSM ,則由 OSM group 直接放入,應是沒有問題的
> 這是我從文字上的認知..
> 2.
> TWD67 及 MDB , 對我而言,是很好處理的 ( 用 windows base )
> ( 我從來不認為可以不用寫程式.調整程式就可以讀資料,沒那麼好混的啦 )
> 67 –> 97 有可參考的公式 ..
> 但 用 67 是有點怪,其實是因為北市很早就建資料了 ,基於地籍圖, 早於 1997
> 只是歷經十多年,沒改成 97 或 WGS84 ,.............
> 3.
> 另 open data 那塊 , 說實在的,我 實在不知 要我看的主要重點是什麼 ?
> 技術文看太多,一大篇 文章,我可能只會挑一兩行的重點看 ...
> 我只一直看到要 政府 open data , 優點,理由 ,方式,格式
> 以 open source 來說,有一項是希望 基於 open source 再強化的碼,可以回饋 
> 到 open source 的最原始陣營,這才是 open source 的特點
> 但我好像沒看到 open data 有提這一塊(還是我漏看了)  ,只單方要求政府應該 
> open data
> 2.1
> 舉個例來說,為何車子在一般道路,不用付費,而上高速公路需付費 ,
>    因為高速公路 只有車子(重機),可以上,而人或單車不行...  所以不是全部 
> 的大眾都能使用,才用付費條款
> 2.2
>   所以,當  open data 時 , 只有少數人可以用時,那就不是大眾所使用 ...
> 當資料建置花費是以億為單位時, 為何要開放給特定人  公司 去 營利  ? 講難 
> 聽點,圖利特定陣營
> 這也是每一家公司(或說大部分 的GIS公司) ,都基於自己,要求 通用版 Open 
> Data 不用付費 , 那 Open Data 的最後獲利者是誰 ?
> 絕對不是大眾
> 2.3
> maps.nlsc.gov.tw 是基於 Open 的方式開放,除了
>     (1)您的網站只開放給付費且需登入才能看到本服務提供地圖的消費者使用。
>      (2) 您的網站只能在私人公司內部或內部網路中使用,但以公益、防救 
> 災、合法學校教學等應用不在此限。
>      (3) 以商業地圖為主要應用的網站(由本中心認定),但以公益、防救災等 
> 應用不在此限。
> 我才會提套疊 tile , 但你們又要有實體 data .
> 其實實體 data ,除非要作路徑規劃或空間分析,否則根本不需要,這也是 Google 
> maps 與 GIS  不同思路, 佔穩市場的原因
> GIS 號稱可以 空間分析 ,可以.... , 但是這些都需要完整,正確,精度高的資 
> 料,在資料不足之下,以人眼為優先考量還是最適合的
> .....
> ps. 其實去年底,在經建會有個 基於通用版 的 資料 開放建置計畫,被強制 終 
> 止了 , 否則基於已有資料的開放民間維護將可以達成
>
> ------------以下是台 北市的--------------------
>
>
>         三、授權方式及範圍
>
>     本府依政府資訊公 開法第六條之規定主動公開與人民權益攸關施政及其他
>     有關之政府資訊,使用者以非專屬授權之方式,不 限時間及地域,重製、
>     改作、編輯或為其他加值應用方式開發其他產品或服務(以下簡稱加值衍生
>     物),”提供公眾使用,無須取得本府之書面授權。”
>
>     使用者利用、發行 或公開展示利用本府公開資料產生之加值衍生物時,應
>     以適當方式註明係由本府授權,並加註資料來源為 臺北市政府或本府所屬
>     各該資訊資產主管機關。
>
>
>         四、使用限制
>
>     使用者須遵守本使 用規範及本府、本府資訊處或各該資訊資產主管機關於
>     其網站上所公告之加值應用守則及注意事項(以下 簡稱公告事項)。
>
>     使用者加值應用本 府公開資料,不得以違背現行法令、有違公序良俗、有
>     誤導社會大眾、侵害本府利益之虞或其他不當方式 為之。
>
>     使用者應遵守本府 公告事項之下載或連線方式,以確保資訊系統穩定及其
>     他使用者或公眾得以公平使用。使用者若有違反之 情事,經本府通知限期
>     改善而未改善或無法改善者,本府得終止使用者全部或部分公開資料使用權。
>
>     使用者”未經本府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府公開資料再授權或交付予第 三
>     人以任何方式加以利用”。但加值衍生物,不在此限。
>
>     使用者如有違反前 述規定之情事,致生損害於本府者,應對本府負賠償責任。
>
>
>         五、無償使用
>
>     使用者依本規範所 約定之使用方式加值應用本府公開資料者,本府同意不
>     收取任何費用。
>
> *From:* whisky CHANG <mailto:whisky at ystaiwan.org>
> *Sent:* Saturday, March 02, 2013 12:02 PM
> *To:* OSM Taiwan <mailto:talk-tw at openstreetmap.org>
> *Subject:* Re: [Talk-TW] Talk-TW Digest, Vol 33, Issue 24
> 耶,真有趣,台北市公開資料平台幾時改名為開放資料 平台了?
>
> http://www.taipei.gov.tw/MP_datataipei.html
>
> 改了名好像授權上還是沒有改變,一樣說自己是「公開資料」,不是「開放資料」。
>
> 其實對這授權有幾點還真的蠻讓人感冒:
> 使用者未經本府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府公開資料再授權或交付予第三人以任 
> 何方式加以利用。但加值衍生 物,不在此限。
>
>
> 不過這是個好問題,為啥不直接 import 政府資料?
> 我想這可從格式( TWD67),使用檔案(mdb - access),最後就是資料「開 
> 放」所使用的 licence 來看。
>
> 目前台灣各大「開放資料」平台其實沒有一個符合真正的「開放資料」的規範。 
> 所以在其資料的使用上,並不 是那麼 free 和 open 時,是否可以直接使用就 
> 會是個問題。
>
> 不管是上個禮拜的 Open Data Day 或是 g0v 的 hacking gov Data,其實都是 
> 取巧的行為。因為大家決定不管政府會說啥,資料就是先拿來用再說。但是這一 
> 招可不適用於國際上的 open data platform。
>
> 我發現 pluto 你好像很多次對於 open data 的定義不是很清楚?東波之前建議 
> 的幾個閱讀或許可以在參考一下
>
> -- whisky
>
>
> On 2013/3/2 上午 10:31, pluto wrote:
>> 台北市,明明有開放平台, 下載的 台北市-地標分類資料(201012).mdb 內就有 
>> 各種商店 , 中山區有 12546 筆資料
>> 包含此 po 的藥行
>> 不明瞭的是, 要政府 open data , 而 明明有 open data 了,卻還要浪費人加 
>> 去建資料 ,不能用匯入的嗎 ?
>

-------------- next part --------------
An HTML attachment was scrubbed...
URL: <http://lists.openstreetmap.org/pipermail/talk-tw/attachments/20130304/05d2f042/attachment-0001.html>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e Talk-TW mailing list